问题 | 房产赠与和买卖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房产赠与和房产买卖在性质、公证、产权证和税费方面有所区别。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2、公证方面不同,房产赠与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3、产权证不同,房屋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而房产赠与则没有这个要求,只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赠与。4、税费方面不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二手房交易税费很低,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等。 一、如何办理房屋赠与过户 房产赠与材料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及《云南省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房地产赠与归属于房地产交易范畴。作为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到房管部门办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 3、原《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 4、赠与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共有人); 5、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评估报告。 房屋赠予过户中的税费征收,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二手房交易免征个税的情形 (一):满五唯一 “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 实际交易中如何判断满五唯一: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者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2、已购公房:三种判断标准,下面三个条件只需一个满5年就算“满五”。 (1)距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 (2)距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满五年; (3)距第一笔购房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满五年。 (五):继承房产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三):无偿赠与直系亲属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四):无偿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该情形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五):离婚分割房产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除4、5以上两种赠与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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