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如何立遗嘱 |
释义 | 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老人生前立的遗嘱有效的条件是: 1、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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