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占用应急车道举报 |
释义 | 高速占用应急车道可以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电话举报。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专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时使用的车道,因其特殊性,被称为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其他社会车辆在非紧急情况时禁止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停车。但是,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却屡见不鲜,节假日期间尤为突出。 为此,高速交警一支队号召大家共同监督此类违法。国庆期间,如果在出行时遇到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用行车记录仪、手机等设备进行抓拍,并将影像资料发送给高速交警一支队,也可拨打值班电话向支队及各大队举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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