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扣12分重考科目一没有时间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机动车驾驶员有哪些违章行为会被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