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岁的人为青年)(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