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上写已撤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申报登记后,已经办理过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出地(出生地)在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已经注销当事人的户口;也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出生地的行政区划已经撤(乡)销(并)等,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出生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上写已撤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申报登记后,已经办理过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出地(出生地)在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已经注销当事人的户口;也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出生地的行政区划已经撤(乡)销(并)等,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出生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