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停业需要的手续: 1、向税务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 2、《停业登记表》连同下列资料交税务登记管理部门: (1)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业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3、税务登记机关受理审核; 4、确认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税款已结清、发票已缴销,封存其税务登记证件,报领导批准后,核准其停业申请,制作《核准停业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