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定位他人位置是否犯法? |
释义 |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按照该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手机定位等动态信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应特定自热人活动情况,因此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电信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或者行为人以买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均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如何认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人)。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立案? 一般而言本罪是告诉才处理,故而你只要收集这些你认为是对你的个人信息进行了侵害的证据即可以立案了。“公民个人信息”包括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重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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