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庭时间一般是早上九点开始,结束时间这个不好说。开庭时间的长短与案件难易程度与案件当事人多少有关。如果案件比较简单,当事人之间没有什么争议,短的一两个小时就结束了。案件争议比较大,需要调查的事实证据比较多,开庭时间就比较长。特别是一些刑事案件,几天审理不完也不奇怪。不过开庭有了原则,一个案子要一次性审理结束,要保持案件的连续性,中间不休息。除非案件耗时特别长,一天审理不完,那才会休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