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单独立户办理方法: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向派出所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