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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借人签名借款人不还钱找谁还钱
释义
    1、借款人承认有借款事实的,将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因此,这个时候出借人可以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代借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2、借款人不承认存在借款事实,但代借人有证据证明确实由借款人借钱的,还是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
    3、借款人不承认跟出借人的借款关系,并且代借人也没有证据证明的,最后将由代借人承担还款责任。出借人确定还款义务人后,可以直接拿着借条找对方要求还钱。
    并且,一旦过了还款期限未还钱的,为避免错过诉讼时效产生败诉的风险,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当然,如果代借人和借款人属于共同借款人,出借人起诉时可以一同列为被告。
    最后,在借款关系中,借款人有代借人的,并且是代借人签名的,一旦一方不承认,将会产生较大的争议,直接影响借款人主张还钱。
    所以,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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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