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出轨要求女方打胎合理吗 |
释义 | 女方未婚先孕打胎要求男方赔偿可以,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赔偿多少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没有法定赔偿义务,可以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女方打胎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打胎男方必须赔偿。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法院是会支持女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 女方未婚先孕打胎要求男方赔偿可以吗 未婚先孕是两个人的事,堕胎男方也有责任,女方自行堕胎后可以让男方承担相应赔偿。如果小孩未出生前,就被女方堕胎拿掉的,男方不存在对小孩负担抚养义务。而单纯给女方带来的伤害,男方将从中承担起一半的责任,即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共同支付的费用可以包括堕胎费、营养费等。按规定,我国法律保护私生子女利益,即未经合法登记婚姻生的小孩。因此,如果女方未婚先孕生下小孩,男方将要对孩子负担抚养义务,这点跟婚生子女享受的利益是一致的。 女方出轨男方要求赔偿 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能证明因出轨导致婚姻关系无法存续的,出轨一方对离婚的结果存在过错责任。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男方出轨离婚要女方给抚养费合理吗 抚养费和是否出轨无关,只要双方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女方出轨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净身出户吗? 女方出轨男方不可以要求女方净身出户。法律并没有规定出轨的一方要放弃全部财产,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结合离婚的原因,是否存在法定过错,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原则下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后一方主动放弃财产,是法律所允许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女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何分配,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放的原则进行判决,出轨一方是否能分到财产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而且无过错一方还可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损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果存在过错那么另外一方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可以适当多分,但是并不是一定可以多分,这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符合相应的条件是可以单独提起离婚赔偿的。 (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严格区分。 (二)从程序上讲,财产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只有协商不成法院再作判决。 (三)明确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即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均有收入,其收入是否有悬殊,在离婚分割时夫妻原则上平均分割。二是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即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照顾。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原则。即对离婚后生活会出现困难的一方,以及在离婚过程中没有法律和道德过错的一方,分割财产时应多分。四是有利于生产生活和财产价值的发挥原则,当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财物,不能或不宜进行实际分割时,应当保护物品的使用价值,一方得到实物,对他方应进行经济补偿。五是不得违反社会共同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物不得分割,同时,财产分割时不得逃避债务。 无论是一方出轨或者是一方重婚的,在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时候,都需要按照均等原则予以分割,并没有净身出户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即使是一方当事人出轨或者是重婚的,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不能完全不分给存在过错的一方当事人。 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审判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三、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四、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虽然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般以协商、起诉等方式处理,但双方必须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财产纠纷案件时,是根据原被告递交的证据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判决的。原被告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证据经过法庭质证才会被采纳,违法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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