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为: 1、二者的担保标的不同,对于质权提供担保标的为动产和权利。对于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以及相关动产。 2、二者的成立要件不同,对于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成立要件。对于抵押权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二者的担保的机制不同,对于质权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还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到第四百四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