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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遗失公告的办理时间是多久
释义
    《公司法》遗失公告的时间一般为六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的异议就是宣告遗失物作废,并进行补办。若是公章遗失,被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一、怎么办营业执照和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后应及时补办,补办流程主要包括:第一步,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至少市级以上的刊登遗失声明;第二步,前往工商行政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主要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或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或企业加盖公章;3、公司或企业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5、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最后,工商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经通知,领取补办的营业执照副本。补办营业执照副本所需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工商登记机关规定的为准。
    二、房产证丢了怎么办
    丢失房产证的补办流程如下:
    1、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
    2、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
    3、带上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4、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
    三、发现遗失物品公安机关如何处理遗失物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的,应当查找遗失物的遗失人,请其认领。或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出售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处理遗失物的规定。有关单位收到遗失物的,应当查找遗失物的遗失人,请其认领。无人认领的,上缴公安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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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0: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