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特点: 1、公司须依法成立,并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责任独立于股东个人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公司设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并且将所得利益分配于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5、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