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项目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双轨制的组织模式。组织实施小组保障对专项总体的宏观指导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项目专家组负责本项目的“顶层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指导,把握项目和课题的总体目标及研发方向。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方向、内容和进展,协调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课题组长负责和协调各课题的研究工作,保证课题的按计划进展。在开展和推进研究工作中,项目组既会充分发挥各课题组的特色,也将不断围绕总体目标协同攻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圆满实现。此外,通过项目管理组与课题管理组形成的外部横向管理组织,统筹资源、协调进度、沟通信息,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