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至2025诸暨交通规划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交通局批准,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诸暨市综合立体交通规划(2021-2025年)暨“十四五”规划社会风险评价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采购委托代理;三、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内容为诸暨市综合立体交通规划(2021-2025年)暨“十四五”规划社会风险评价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14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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