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领养孤儿院里的孩子 |
释义 | 收养孩子需到相关机构办理手续。具体手续是: 一、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审查。主要对申请人的条件和收养目的进行审查; 三、登记,发给《收养证》。 一、领养一个女儿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一、领养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 2、收养申请书; 3、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领养孩子的流程如下: 1、要先给领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领养书、居民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由领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领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综上所述,收养人应该是一个年满3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的,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健全的人。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的,不能养子女和收养子女的精神疾病,或者是传染病。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自取得解除收养证之日起解除; 2、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3、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并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三、离婚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离婚领养孩子需要满足五个条件。具体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孩子有三个程序。具体如下: 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提供相应的材料; 3、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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