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工作无报酬,如何维权? |
释义 |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遇到兼职不发工资问题,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允许非全日制用工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合同履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分析 做兼职不发工资的,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拓展延伸 维权权益:如何应对兼职工作无报酬的情况? 在面对兼职工作无报酬的情况下,维权是确保自身权益的关键。首先,收集证据,包括合同、工作时间记录和通信记录等,以证明工作无报酬的事实。其次,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对报酬的期望,并要求解决问题的合理期限。如果雇主不予合理回应,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有更多的法律依据。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不采取激烈行动,避免对自身形象和职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维权是一项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但坚持下去,维护自身权益是值得的。 结语 维权是确保兼职工作权益的关键。收集证据,与雇主沟通,寻求法律援助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应对无报酬情况的有效方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激烈行动,维护自身权益是值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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