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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扣留的不同情况
释义
    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包括:1、交通事故现场需要收集证据;2、未悬挂车牌上路;3、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4、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违反上述情形的车辆将被依法扣留。
    法律分析
    会被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有:
    1、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
    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拓展延伸
    车辆扣留程序与法律规定
    车辆扣留程序与法律规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有关部门依法对车辆进行扣留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目的,车辆扣留程序可能涉及到警方、交通管理部门、法院等多个机构的协同作用。法律规定了车辆扣留的条件、程序和期限,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在扣留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依法履行程序,包括通知车主、制作扣留凭证、记录扣留事由等。同时,车主也享有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或申请解除扣留。车辆扣留程序与法律规定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车辆扣留程序与法律规定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特定情况下,有关部门依法对车辆进行扣留,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扣留程序涉及多个机构的协同作用,包括警方、交通管理部门和法院等。在扣留过程中,相关部门需依法履行程序,并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车主也享有提起申诉或申请解除扣留的权利。车辆扣留程序的合理性和透明性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秩序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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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9: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