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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芜湖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释义
    

法律主观:
    


    租房公积金的提取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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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2: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