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贷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房贷可以提取公积金。不管你有没有房贷,公积金都是可以提取的,如果你没有办理房贷业务,那你可以通过原来公司的申请,在获取了允许的情况下,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那边,就可以将自己的公积金提取出来。 如果你已经办理了房贷,那你在办理房贷的时候,会根据房贷当中的余额来进行规划,在未来的这段时间之内,没有超过还款金额的情况下都不可以提取,在超过有多余的余额的情况下,是可以将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的。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1、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4、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5、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6、缴存人为农民工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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