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医疗器械提供者在向使用者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当明确告知产品质量、性能和适用范围等信息,并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服务和售后服务。若医疗器械存在品质问题,使用者有权要求退换货。医疗器械提供者应当在接到退换货要求后,及时处理并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医疗器械提供者在向使用者销售医疗器械时应当明确告知产品质量、性能和适用范围等信息,并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服务和售后服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要求修理、重做、退换货等权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一方需就不合格的商品退货或者向对方追究损害赔偿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