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扶贫手册怎么办理条件 |
释义 | 办理扶贫手册需要居民户口簿和村委会(社区)的介绍信或证明,《扶贫手册》是一份用于登记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帮扶情况的工作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 申请扶贫手册需要的条件: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缺土地、缺水、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主要致贫原因。 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扶贫手册》能有效证明贫困户贫困身份,并便于随时核查对其帮扶情况。 办理扶贫手册程序: 1、带上户口薄到户口所在乡镇扶贫站进行办理,乡镇扶贫站在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内核实确为贫困户后,将为农户办理扶贫手册并加盖公章。 2、在读学生(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带上身份证、户口、扶贫手册、资助卡(一折通)等原件及复印件交学校。 3、扶贫手册的填写也必须要规范,其中要注意填写几个要点的完整性:(1)填写对象。(2)填写说明:A、家庭情况;B、家庭成员;C、帮扶责任人;D、帮扶措施;E、帮扶成效。 根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2014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法律依据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2.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8249万人为基数(2013年各省贫困人口数量及贫困发生率见附件1)。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3.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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