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1、交定金签定定房协议; 2、几日内准备首付款签定一式六份商品房合同; 3、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备案科备案; 4、如果是银行贷款的就需要到所属银行办理银行贷款(或者是公积金贷款); 5、贷款客户在办理贷款同时需要提前交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气源费/产权工本费等办理产权证费用; 6、现金客户只许等产权证办理时交纳以上费用即可。 一、二手房交易程序有哪些 1、评估: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评估手续,根据房龄、楼层和地段确定评估价格,一般低于房屋市场买卖价格。2、资金监管:需要贷款的首付款要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现金买房的可自愿到房产局资金监管,但资金监管额不能超过评估价。3、银行贷款审批:贷款客户凭房产交易中心(建行、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贷款房产评估报告或中行指定评估公司出据的评估报告,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协议,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到建行或中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4、担保公司担保:经审批的贷款,由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5、银行(公积金)放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6、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7、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二、新民法典规定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哪些材料? 1、交定金签定定房协议;2、几日内准备首付款签定一式六份商品房合同;3、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备案科备案;4、如果是银行贷款的就需要到所属银行办理银行贷款(或者是公积金贷款);5、贷款客户在办理贷款同时需要提前交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气源费/产权工本费等办理产权证费用;6、现金客户只许等产权证办理时交纳以上费用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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