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格式基本上都是标题、正文、结尾这三部分组成,而且法律制度也没有强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详细条款,以上范文中给大家介绍的条款都是一些最基本的条款,签完合同后必须要及时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登记。 一、企业办理按揭贷款需要的哪些资料呢?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5、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二、办房产证所需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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