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廉租房申请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2、街道办事处审核证件材料;3、审核过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4、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转同级民政部门;5、民政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