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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广告是否是电子要约
释义
    一、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
    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
    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网络广告应该是属于要约邀请的一部分,但其实它的法律效力并不强,只有消费者自己懂得去保护自己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要约邀请内容的规定等如果你不清楚找个律师的帮助是最好的,网上有许多律师能提供帮助。
    
     该内容由 陈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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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