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聋哑人并不一定要有监护人。聋哑人是否要有监护人在与是否有监护关系,监护关系确认的关键在于是否被监护人能辨认自己行为,能辨认,不需要监护;不能辨认,需要监护。如果聋哑人能完全辨认自己民事行为能力,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监护人;如果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是需要监护人的。民法典规定,对于年满18周岁,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有效。 一、聋哑人监护人要履行哪些职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 (二)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三)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四)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五)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六)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三)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