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电总局归谁管?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广电总局已经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组成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属于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行政安排上受国务院的领导。但是因为是重要的宣传媒介管理机构,所以实际上还有党口的政治属性,更多工作会接受中宣部的指导。为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作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法律依据: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全面推进总局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总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总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发布、清理等事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总局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以外,总局为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并以总局名义公开发布的文件。 总局各部门不得以本部门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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