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开了可以作废。 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发票开错的立案标准: 1、发票内容错误:如果发票上的内容有误,如名称、金额、税率等填写错误,可以立案处理; 2、发票重复开具:如果发票重复开具,可以立案处理; 3、发票作废重开不规范:如果发票作废重开不规范,如作废原因不明确、申请表格填写不规范等,可以立案处理; 4、发票伪造、变造、盗用等违法行为:如果发票出现伪造、变造、盗用等违法行为,可以立案处理。 发票作废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需要带上原发票、购买方身份证明、申请表等; 2、前往税务局:将准备好的材料带到当地税务局,填写发票作废申请表; 3、等待审核:税务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给予批准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领取证明文件:在审核通过后,可以到税务局领取发票作废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发票作废重开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具体细节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开票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