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一般什么时候发 |
释义 |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有如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的涵义,应把握这两点: 第一,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是按月支付工资的日期,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约定了发薪日期,每月必须在约定之日发薪,不能随意变动,过了约定日期发薪,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违约行为。比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薪日期是每月5日,那么这天发工资就是按月支付,如果月月有变动,就难以保证按月支付。 如3月份是5日发薪,到4月份变成15日发薪,到5月份又变成25日发薪。这样3月到5月两个月各拖欠了工资10日、20日。第一,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在一个月里,企业无论确定哪一天为工资支付日都可以,但必须固定日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有关协议或按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二,发薪日适逢节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而不能错后支付。 风险提示: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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