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不愿意怎么办 |
释义 | 女方有离婚意愿而男方不愿意,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合意的,可由有关部门先行调解。调解无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并经审理查明后,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其次,若证据不足,法院不准予离婚,而女方仍坚决离婚的,可待判决生效半年后或分居满两年再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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