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一、是不是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内。 按照职工福利费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作为企业成本、费用扣除。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 二、专业服务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计提工会经费会按发放工资吗 工会经费是按照工资的应发数,不是实发数,实发数是应发数扣除社保、公积金、个税等余额,而工会经费是以工资总额为计提依据。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