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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红灯路口可以掉头吗
释义
    红灯十字路口掉头可以。红灯亮起时可以掉头的情况:道路有设置掉头通道,掉头时不能影响到其他车辆的行驶;在路边设置有左转标志的,应按照标志上的提醒走,车辆在左转时不能在斑马线上进行。
    一、左转弯压实线扣分吗
    左转弯是不可以压实线的,压线会被罚款200元和扣3分。
    “左转弯待转区”只供左转弯车辆使用,在同向直行绿灯亮时,虽然左转弯灯是红色的,但此时允许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的“左转弯车辆待转区”等候,等到左转弯信号灯变成绿色时再通过路口。但左转等待线不是“停止线”,如果直行道和左转车道信号灯全为红灯时,所有车辆需在之前的停止线进行等待。因左转弯待转区是虚线标线框,后行驶车辆可以压线,但不能越线,要按照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目前对于压线左转行驶车辆不做违章处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单、双黄实线的。
    2、在禁止停车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车的。
    3、在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路口左转,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和禁止停车标示,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交叉路口不按路面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二、倒车逆行撞了逆行的车谁的责任
    逆行车辆负全责。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追尾碰撞前车的更车道发生事故的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向行驶的;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方发生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法律规定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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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7: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