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论是卖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有可能面临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虽然《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实施两年多的时间了,但是仍然后很多市民搞不懂自己缴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到底是个什么费用,应该交多少,干什么用,怎么用。 一、房屋出现问题,维修基金如何启用?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用于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用途。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也会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维修资金的支取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需要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进行公示,且业主可以随时登陆青岛市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查询维修资金相关情况,对查询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使用方案; (二)使用方案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物业服务企业将使用方案报区(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 (四)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经现场勘查后办理备案手续,并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使用方案工程预算资金的70%从物业管理区域单位账中划转至物业服务企业; (五)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六)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邀请所在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相关业主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工程决算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七)经验收合格后,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拨付应付费用的剩余款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相关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按照上述程序办理使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