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解释组织卖淫中的卖淫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是通过以下要件判断组织卖淫成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 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8: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