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资料和手续,具体为: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新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新人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3张2寸结婚登记照;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 6、军人需要提供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7、外国华侨或者外国公民需要提供护照以及居住国有权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8、港澳台同胞需要提供当地的身份证件、港澳通行证以及当地机构开设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血亲关系的证明。 二、办理结婚证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