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程、标准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其余的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申请了工伤鉴定后,确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就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其余的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申请了工伤鉴定后,确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为受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人应当是用人单位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2.申请人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4.申请人应当提供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5.申请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凭证或者医疗费用报销单据。 6.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应当与工伤事故调查结果相符。 7.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应当与医疗费用报销单据相符。 8.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应当与职业病诊断证明相符。 9.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应当与工伤认定申请表相符。 10.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应当与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相符。 11.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应当与工伤认定决定相符。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如果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他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其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认定工伤。 结语 工伤保险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其余的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申请了工伤鉴定后,确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就可以主张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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