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务合同的分类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