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签丈夫名字的欠条 |
释义 | 法律分析:虽然老婆打借条,但由于签的是老公的姓名,由于借条未经老公认可,借条不能产生效力,债权人就不能凭借条,要求老公偿偿还务。妻子签丈夫的名字,可以通过笔迹鉴定,认定是妻子签的字。如果妻子又按了手印,可以证明这个欠条就是妻子签的。妻子欠款签字,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要以书面形式,夫或者妻一方对外债务可以夫或者妻一方财产清偿,应该让债主事先知道此事。如果没有这个特殊约定,妻子的欠债,丈夫也要和妻子一起偿还债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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