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是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受让双方在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欲使合同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按照当地商标局规定要求填写好《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及时提交给负责。随后由商标局将下发核准转让证明,核准转让证明会标注好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 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