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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
释义
    一,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限长沙市区及长沙、浏阳、宁乡三县/市。
    2、铁路中心所辖区职员在长沙地区购房贷款额度为50万元,在其他市购房参照当地贷款标准执行。
    3、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但初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房贷款可以为80%。
    4、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额度不高于总房款50%,且利率提高1.1倍。
    二,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
    2.可用于购买商品自住房及商转公等,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住房、投资投机性住房的不予贷款。
    3.征信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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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