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 可以作为**公司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 B.被单位委托的职工王某 C.保管员韩某 D.公司副经理李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代表人。《刑诉解释》第279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据此可知,法定代表人陆某已经被指控为犯罪了,则不能再作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保管员韩某是其他责任人员同时也是案件的知情人员,有作证义务,也不能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公司副经理李某可以接受单位的委托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选项中没有给出“委托”的信息,因此也不能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