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将根据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离休时的行政级别或1982、1985年工资改革的级别来确定。具体而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未担任司局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离休干部,一般可享受司局级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未担任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离休干部,一般可享受处级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法律分析 没有区分级别,依据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离休时的行政级别,或1982、1985年工资改革的级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的政治、生活待遇。第二条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拓展延伸 离休干部的行政级别如何确定? 离休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离休干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离休干部的行政级别是根据其离休前的工作单位、职务以及在职期间的表现等因素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离休干部的行政级别会与其在职期间的职务相对应,但也会考虑其他因素。具体的行政级别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离休干部可以通过向所在单位或离退休管理部门咨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自己的行政级别。对于离休干部来说,行政级别的确定对其享受相关待遇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离休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是根据其离休前的工作单位、职务以及在职表现等因素来决定的。具体的行政级别标准因地区和单位而异。离休干部可以向所在单位或离退休管理部门咨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自己的行政级别。行政级别的确定对离休干部享受相关待遇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第二条 干部离休,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 第六十二条 法官的退休制度,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