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重疾险理赔被拒绝了,理由是我之前没有告知自己的血糖情况,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血糖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就保险事项提出的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后,应当及时核实属于保险责任的事实和数额,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履行给付义务。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其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一)未依照约定收取保险费的;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核定或者履行给付义务的; (三)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 综上所述,投保人应当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相关的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充分,被保险人可以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请求承担保险责任的申请。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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