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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质押股权还有表决权吗
释义
    股权质押行为是对股权处分权进行了限制,质押的股权不得转让,但不影响质押人享有表决、分红等的权利。
    一、新三板股权质押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新三板股权质押登记的注意事项,通常如下:
    1、质押前,最好通过中介机构对质押人进行充分调查和专业预测,避免盲目进行,尽可能保证质押的可控性和安全性,注意程序的有效性;
    2、质押金额应以交易价格为基本依据,尽量避免过度高估导致后期资金短缺和还贷困难;
    3、关注股权质押企业披露的质押情况,如决策流程、资金金额用途、回购协议、法律意见书等、经验,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净利润等,以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现状,如持股、关联关系等。并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异常情况下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股权法规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股权被冻结的法律后果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没有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三、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两者是一回事。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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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