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用现金提前还款,需要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借据、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卡、《房屋所有权证》或《契证》到所在的贷款管理部办理。2005年10月8日之前贷款的用户,在工行或者建行还款的,应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平管理部还款。在工行和建行两银行以外还款的用户,应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管理部还款。2005年10月8日之后贷款的用户,可到办理贷款的管理部还款。缩短还款年限需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必须履行还款义务一年以上,经管理中心同意。2。借款人当年有一次提前还款记录。3。借款人无累计3期以上逾期记录。4。缩期计算后,新的月还款额小于或等于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应提供的要件: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原借款合同及借据。在贷款还款期内,提前现金部分还款次数不高于5次,提前部分还款本金不低于1万元。如用公积金内账户内定期余额提前还贷,定期余额大于5000元,需要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到单位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前还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