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 |
释义 | 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案件受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3、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对人民法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 速裁程序开庭时间是什么 速裁程序开庭时间是需要在10天的时间之内确定开庭的时间,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速裁合议庭采取预分案制度庭长按照专业化和结案快慢将立案窗口缴费后的纸质卷宗暂分由承办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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