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企第三方合同是否值得一签? |
释义 | 第三方合同保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违约需赔偿。直接与入职单位签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三方协议,若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入职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签订第三方合同可更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需双倍赔偿,限制了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协议书,如有其他选择,需解除原签约单位的协议。 法律分析 第三方合同值得签订,理由如下:因为无论是直接与入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入职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对劳动者而言,如果发生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都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如果直接与入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的,由入职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入职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说,如果签了第三方劳动合同对我们而言是利大于弊的,因为一旦用人单位损害到我们的权利时,我们的权利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用人单位会对我们给予双倍赔偿,这也就是说限制了用人单位无缘无故的解除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客观: 《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均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结语 签订第三方合同对劳动者而言利大于弊。无论是直接与入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时都可向其索赔。第三方合同保护我们的权益更有效,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赔偿责任,限制了其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法律要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其他选择,需与原单位解除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式进行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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